根据《博兴县人才公寓管理办法(试行)》(博人组发〔2019〕5号)有关规定,经人才申报、有关部门审核,韩梦圆、房召宇两名人才符合入住县人才公寓条件,现对拟安排入住人员名单予以公示。
在公示期限内,如对公示对象有关情况有异议的,可通过来信、来电、来访等方式向县人才工作管理服务中心反映,反映的情况和问题,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。以个人名义反映的请署真实姓名、工作单位和联系电话;以单位名义反映的请加盖本单位印章。
公示时间:2023年9月22日至2023年9月28日;
受理单位:博兴县人才服务促进中心;
地址:博兴县行政中心1906室(博兴县博城二路399号);
邮编:256500;
电话:0543-2395806;
邮箱:bxxrcb@126.com。
博兴县人才服务促进中心
2023年9月22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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